谢巾豪瞥了几眼他写的,他是在拟一个标题,但是几次都不满意。
其实谢巾豪也不满意,因为几乎每一种被他推翻的方案里都有两个字——轻生。
她不喜欢这两个字,甚至可以说厌恶这两个字。
她过去三十多年的人生里有过不少她觉得痛苦到极限,想不如就此结束这一生算了的时刻。
如果她那时真的照做了,如果她在天有灵,她一定不会希望有人用那两个字描述她的死亡。
她用另一只手握住了潘纯钧的手:“纯钧,不管你写什么。
都不要用‘轻生’这两个字,我宁可你用自杀。
当然了,我不是做新闻的,我不知道你们业内是不是有什么约定俗成的用语。”
潘纯钧疑惑地问道:“为什么?”
她答道:“因为太傲慢了。
所谓‘轻生’,无非是旁观者觉得一个人不够重视生命才会决定放弃生命。
但是有没有一种可能,最终放弃生命的人反而是因为太重视生命了?只不过他们重视的不是生命可否延续的长度,他们更在乎生命有没有质量,比如是否经历了旁人不能理解的痛苦?这种痛苦是否几经驱赶仍旧阴魂不散,如影随形活着的每一天?”
谢剑虹侧目凝视着妹妹,道:“我同意。
我知道英文里在表述自杀的时候会说mitsuicide’,mit有犯罪的意思,我也知道在基督教的语境里自杀是一种罪行。
但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就像叶子说的,我更觉得这是当事人别无他法的出此下策。
刑法上有个概念叫‘紧急避险’,我认为自杀就是哲学层面的一种紧急避险。
虽然这不严谨,因为紧急避险要求所保护的法益必须大于所损害的法益,而在刑法上,生命法益高于一切。
所以严格来说基于逃避痛苦的自杀并不能算是紧急避险。
但是对我们这种不能身临其境的旁观者来说,我们又凭什么苛责当事人在极度的痛苦面前不能把结束痛苦当作一种选择?“
潘纯钧望着空白的word界面,缓缓地合上了眼睛,回答道:“你们说得没错,是我太居高临下了。”
一直沉默的书屿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放在了桌上,她淡淡地说道:“我帮不上什么忙。
但是我觉得,或许你们用得上这本书。”
谢剑虹拿起了那本书——《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故人归(十八)
“我看过。”
谢剑虹望着封皮上的粉色小鹿说道。
然后她公放了一段音频给大家,是一位叫林奕含的新娘的婚礼致辞。
和大多数新人在自己婚礼上畅言对婚姻天真的期待不同,她在高朋满座中谈论了她过去十年饱受抑郁症困扰的人生。
但她也表达了她对未来的期待,她说:“我希望我能成为一个对他人的痛苦有更多想象力的人,我想要成为可以实质上帮助精神病去污名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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