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序道可道章解上药卷表奏申、关牒符檄,都要用印。
印者信也,因也。
《上清灵宝大法》称:“隆古盛时,人鬼各安其所,阴阳不杂其伦,故道之用唯见于修真炼本,以致轻举飞升。
中古以降,慢真日益,正道日晦,邪伪交驰,上下返覆,于是出法以救其弊。
尸解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后汉书·王和平传》李贤等注云:“尸解者,言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也。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云:“夫尸解者,形之化也,本真之练蜕也,躯质之遁变也。”
故又喻之为“蝉蜕”
,“如蝉留皮换骨,保气固形于岩洞,然后飞升成于真仙。”
但《洞真藏景灵形神经》又云:“尸解之法,有死而更生者;有头断已死,乃从旁出者;有死毕未殓而失骸者;有人形犹存而无复骨者;有衣在形去者;有发既脱而失形者。”
可知失去骸骨或仅留骨或衣者,皆称尸解。
尸解之说在汉代十分流行。
《仙苑编珠》卷下载:“倩平者,沛人也。
汉高卫卒也。
得道,至光武时,不老,后托形尸,假百余年却还乡里。”
《抱朴子内篇·论仙》引《汉禁中起居注》称:李少君病死,“久之,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
葛洪曰:“按《仙经》云: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
今少君必尸解者也。”
又称费长房、李意期“皆尸解者也”
。
南北朝至隋唐亦流行尸解之说。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所引《洞真藏景录形神经》《洞章琼文帝章经》《洞真太上隐书经》《洞真八素真经》《真迹经》等,即出于南北朝,书中多论尸解术。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三十一《万振传》称万振“龙朔元年尸解于京师,数日启棺,惟有一剑一杖而已。”
道教发展出许多所谓“尸解之方”
。
《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一守尸》称:“夫解化之道,其有万途。
……或坐死空谷,或立化幽岩,或髻发但存,或衣结不解,乃至水火荡炼,经千载而复生,兵杖伤残,断四肢而犹活。”
同卷《太极真人遗带散》称“凡夕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
据《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四至八十六所载,即有尸解法十种以上,较着者有:(一)火解。
《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二)水解。
《道迹灵仙记》说:“段季正,隐士也,晚从司马季主学道,渡秦川溺水而死,盖水解也。”
又称:“王进贤者,王衍之女也。
遭石勒略……赴黄河,自誓不受辱,即投河中。
时遇嵩山女仙韩西华出游,……救而度之,外示沉没,内实密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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