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昏脑胀的,天刚亮就起床。
冬天的天气,七点过钟,还不是很亮,艾书在法院行政庭门口等候。
艾书将查看的情况向庭长说了,又说:“有诉必应,有案必立是你们的原则,但就这个案,工人在煤窖里,塌方砸成重伤。
造成事故,治伤救人,天经地义。
乡镇企业站、煤炭管理站对煤业主多次口头责令不听,下文通知,又不合法。
你们可不可以在受理案件的同时,责令申诉人要负责医治伤者?”
庭长回答:“我们受理的是发文单位符不符合执法主体,至于医治伤者,如果伤者有诉,法院又是另案处理。
你们今天不应诉状,将视为藐视法庭,法院也要开庭直接判决。”
艾书回到局里,商量立请律师应诉,全部费用局里承担。
艾书找到临川有名的律师,答辩,开庭辩护。
开庭这天,尽管律师哽咽诉说,据理力争,但铁案已定。
当喊全体起立,法锤一响,审判长宣布法庭判决:九寨镇乡镇企业管理站、煤炭管理站不符合执法主体资格,撤销……还未念完时,一农民模样的男子跑进审厅:“不好了,不好了,那煤工死了,看你们政府要怎么办?”
审判长也不再读完判词,脸色骤变,下阶走到艾书跟前:“艾局,你看此事怎办?”
艾书:“依法办事哩,你们会判撤销,也会判料理后事嘛。”
正说话间,那申诉人即煤窑主和代理人也不听完结果,不知何时溜走了。
审判长:“艾局,你看这事今天怎么办?”
艾书:“我们现在立即到伤者家看是否真的死了,如真的死了,一方面要商量如何安葬死者,一方面要派人查清事故原尾。
我们等你宣布审理结束,好立即赶赴现场。”
审判长:“不了,我们也同去看看。”
赶到现场,已是深夜。
伤者真的死了。
煤窑主也弃家逃跑了。
遗体也不可能就这样摆起。
埋人,棺材是大头,死者堂哥说,买个中等的要五千元。
艾书算了一下,局里30个职工,多少不等,每人平均捐一百元以上。
审判长急忙接话:“我们法院职工也捐,总捐三千元。”
艾书动员其堂哥出面组织,把死者安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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