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哈——”
花编辑解释道:“其实这本书不是公司想要,是我想要。
我的意思是想问你看看:愿不愿意全版权出——包括署名权。”
林瑯又愣了。
“你可以考虑一下——稿费这边我们可以给你很多。”
“很多”
二字又晃动了林瑯一大把。
思忖几秒,林瑯又确认了一遍说:“那书不能写我的名的话,是要给别人吗?”
——我成了枪手的意思?
“就是‘你成了枪手’的意思。”
花编辑倒是坦白,他说:“对,其实是赵妍妍想要这个稿子。”
赵妍妍,就是林瑯帮她代笔写过书的那个女网红。
林瑯其实有点生气——本还抱着幻想“编辑专程来成都见我应该是很郑重地想要做我这本书”
,可现在真相却是“想要说服我当枪手”
……生气归生气,自己为数不多的业内资源林瑯还是不敢得罪,稳了一下情绪,林瑯试着提出了一个方案:“我可以给她重新写一本。
她要的那种书,我埋头做,一个月可以写三本。”
“她就是想要小说。”
花编辑笑了笑,又重申了一遍:“这本书和公司没关系哈!
只是我私下帮赵妍妍来跟你沟通而已。”
花编辑把这盆脏水跟公司撇开得挺清白。
但林瑯明白:和公司怎么可能没关系?赵妍妍是你们温文的签约作家,钱还不都是你们在赚?
其实赵妍妍非想收这本小说,她的动机林瑯也能懂——作家圈有个不明着摆到台面上来的鄙视链:[会构架剧情的编剧或小说家]优越于[随笔散文作家],再优越于[游记、科普等功能性文学作者];类似于演员圈里[拍电影儿的]比[拍电视剧的]更拽一点儿,而[演过舞台剧的]则前两者都瞧不起。
——行当里的陈腐匠气罢了。
只是没想到这个赵妍妍还挺有“上进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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