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钧礼的属下早已经把两名死者的血液毒物试验做好了,两名死者血液里的毒与针管里的一致。
陆钧礼去看了下已经试毒死亡的两只小白鼠,看叶曼琳站在门口不动,要她过来看看。
叶曼琳摇头,这两天死尸她看得太多了。
“知道结果就行。”
“那行,我带你去见个人。”
陆钧礼驱车带叶曼琳回家。
陆钧礼的住处在全市地脚最贵的东区,这个区里住得全部都是的上流权贵。
叶曼琳的家也在这个区,不过位置在边角,比不了陆钧礼所住的中心区。
偏巧从医院往陆钧礼家的路,会路过叶家。
叶曼琳看到熟悉的大门和洋房,自然就想到自己的父亲,免不了就想到她的继母沈氏。
叶曼琳十三岁之前在乡下被祖父养大,因为生活环境简单,叶曼琳并不了解大家族内里的黑暗如何。
祖父去世后,她被父亲接回城里,看到外表温柔如水又善解人意的继母,她起初其实挺高兴的。
虽然这个‘母亲’跟她没有血缘关系,但继母也是母。
叶曼琳的亲生母亲在她懂事前就过世了,她从小就羡慕别的孩子有母亲,所以她刚开始,她对继母是抱有很大好好和她相处的心思。
特别是当她的作者到底写了什么内容,以致于惊动了他的父亲,就一字一句仔细地看了下来。
文章前半部分叙事,从半年前叶曼琳和陆钧礼退婚的那件事提起,讲了叶家的背景和退婚的起因,然后就是退婚,她被叶父赶出家门,最终落魄住在平民小巷,过上了买块豆腐都要讨价还价的窘迫生活。
文章后半部分则是作者对此事的看法。
大概表达的意思就是:像陆钧礼那样优秀的男人,身边注定不会只有一个女人,身为他的妻子理应做法聪明些,贤惠、宽容、有度量。
笔者叹叶曼琳太自以为是,心胸狭隘,没有长远眼观,才会愚蠢地选择和陆钧礼那样优秀的男人退婚。
更愚蠢的是,她一个女人竟选择了做侦缉警察这类工作。
虽然她混出了名堂,成了全城人人皆知的破案神手,但她依旧是个失败的女人,因为她将来很难有好的婚姻。
被退婚的女人,特别是被陆三少弃之如敝屣的女人,根本没人敢接手。
叶曼琳看完之后,目光上移,再确认一遍报纸的名字,《大江日报》。
乍看这名字挺正经的,可仔细想想目前正规的报纸里好像没有这家。
翻了翻报纸后面的版面,都是有关于各种社会名流的花边新闻,什么阮玲玉是千年狐狸精化身的这种东西都能写出来。
“你家老爷最近生意不忙?闲得看这东西?”
叶曼琳冷嘲一句,把报纸丢回去,要关门。
“曼琳——”
沈氏穿着一身藏蓝刺绣的高级旗袍,步履端庄地从汽车上下来,轻柔地喊她。
“你父亲让你回去,你就该听话。”
叶曼琳没想到沈氏也来了,当没看见一般,还要关门。
“就怕只让下人来,请不动你。”
沈氏再念叨一句,用帕子轻轻掩住口鼻,眼珠子不时地往院里瞟,打量环境,“你就住这?难为你一个千金大小姐,住这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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