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晴。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又去看望了兰娟,她在牢里很好,胖了一些,我跟她说我新换了诺基亚的智能手机,可以在手机上看电视。
我现在在看一档选秀节目,叫做《超级女声》,都是平民的姑娘去参与的,现在的女孩嗓音和台风真漂亮,和你当年并不是一个唱法了。
每回来看兰娟时,我都会在老宅小住几日,老宅的信号不好,我丈夫来电话时也偶然抱怨几句,又说女儿在幼儿园很是调皮,这个月第三回被老师叫请家长。
代课老师打来电话,说今天给班上的同学布置的课外活动是小小演讲家,主题是——我的秘密。
我有两个秘密,要从兰娟二审判决之前开始说起。
那天我和律师碰面后,我便开始协同他一起梳理案情,取证。
我向律师建议,询问是否能多举证一些张继强的坏处,令兰娟从情理层面多一些反抗的合理动因。
我忆起兰娟提过,张继强进局子的事情,于是以律师的名义,向公安部门申请查询张
继强的犯罪记录。
除去普通的拘留外,张继强有一条令人触目惊心的案底——他曾因猥亵和强奸两名孤儿院的女孩,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我没有理智再去对比两年和七年的不公,只因我完全串联起了一个令我无声嘶喊的假设。
我努力回忆,极力回忆,有了可怕的猜想,当年在门外听到的支离破碎的争吵,有一些主语,和顺序,恐怕要全盘颠覆。
兰娟说:“你便是赌死在外,我也是决不肯再帮你还了。”
张继强说:“你再去陪一陪那些老板,和我欠钱的弟兄,将债抵了,我还能再有富余,给你添彩电。”
兰娟说:“张继强,你真不是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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