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现在还不能走,因为走了之后没有可以投奔的方向。
或许两年时间的深圳生活,让我们都感到厌倦了――这也是人之常情。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难免会见异思迁。
我对胖妞说:“你走吧,我不会很想你的。”
胖妞说:“我有个表姐,在江门打工,现在做到了公司主管,她想让我过她那边去,我考虑了很久,我同意了她。”
“是个好事。”
我说。
“如果我在那边混得开,你也过去好啦,到时候咱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好啊好啊。”
胖妞果真去江门寻投奔她表姐去了。
走前,我第一次陪她跑到山城买了衣服。
陪女人买东西这事我之前从未干过,这太不像一个男人该干的事。
那天胖姐显得特别兴奋,挽着我的手一路走来,一路走去,就是舍不得放开。
她在挑选一件衣服的时候总要征求一下我的意见,如果我摇了摇头或是皱了皱眉或是撇了撇嘴,她会放下那件,再选其它的。
胖妞对我的百依百顺让我不再像以前那么讨厌她了。
我们吃饭的时候,胖妞不住地往我碗里夹菜,生怕我吃不饱似的,而且像平常一样,饭后还是她抢着付账。
我们打道回府的时候,胖妞手里拎了一大包衣服,不过其中有一半是给我买的。
她精心为我挑选了两套款式新潮的西装,以及一双昂贵到不敢猜出价钱的鳄鱼皮鞋。
她说我正儿八经地穿西装的时候最帅――我之前没觉得,胖妞走后我觉得了。
因为我平时都是邋里邋遢的,最不爱弄成一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样。
当天晚上,我和胖妞在租屋里亲热。
陈宫被我找个理由支开了,因此整个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们从床上到沙发上,从沙发上到地板上,不遗余力,不停不休。
我注意到,胖妞前后哭了十数次,且每次都哭得梨花带雨,仿佛跟我在一起是件无比痛苦的事情。
我们双双登天后,胖妞的眼泪也哭干了。
我感到累坏了,点了根烟抽。
我觉得这样可以缓解疲劳。
胖妞扒在我身上,像个死猪一样一动不动。
“累了吗?”
我说。
“不。”
她说。
“用不着伤感,”
我安慰她,“以后还会见面的。
“但是我有预感,这恐怕是最后一次了。”
“世上的事情,哪能这么肯定。”
“来深圳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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